2019年1月3日 星期四

108/1/3-4 實作競賽知能研習-簡報分享與比賽規則

108/1/3-4 實作競賽知能研習-簡報分享


108/1/3至1/4 【自造教育及創新科技創意實作競賽知能研習】
各組簡報分享如下附檔

競賽原則與指導說明- 講師: 王裕宏副研究員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自造任務組-講師: 鄭國明助理教授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學系
數位自造組-講師: 陳榮政老師 /宜蘭縣學進國民小學
機電整合組-講師: 楊心淵組長 /嘉義市北興國民中學


總計畫公告
  • 附件下載實作競賽說明點我下載
  • 附件下載自造任務組-升降機實作知能點我下載
  • 附件下載數位自造組-設計理念&實務經驗分享點我下載
  • 附件下載機電整合組-從環境感知到機電整合專題製作點我下載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旨在培養學生的科技素養,透過運用科技工具、材料與資源,進而培養學生動手實作,以及設計與創造科技工作及資訊系統的知能,同時涵育創造思考、批判思考、問題解決與運算思維等高層次思考能力,期待透過科技領域課程的規劃,將相關知識確實傳遞並落實於教學之中。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參、承辦單位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及科技輔導中心
肆、參賽對象
一、國中組:全國各公私立國中學生,可跨校組隊參加,每隊組員人數 2 至 4 名,指導老師至多 2 名。
二、國小組:全國各公私立國小學生,可跨校組隊參加,每隊組員人數 2 至 4 名,指導老師至多 2 名。
伍、報名方式
一、請於活動官方網站「競賽專區」填寫報名表,網址:https://maker.nknu.edu.tw。
二、限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 107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一)起至 108 年 1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
三、請依競賽組別選取「自造任務組」、「數位自造組」或「機電整合組」,每位參賽學生限報名其中一組參賽,每隊成員人數為 2 至 4 人,且每隊須選定一名隊長。
四、洽詢專線:(07)380-0089 分機 5110,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謝小姐(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2:00;14:00-17:00)
陸、競賽組別及評選辦法
一、自造任務組
本年度指定題目為「升降梯運用」,升降梯的運用於生活中處處可見,如高樓大廈中用來乘載人的電梯、電扶梯;運送大型貨物的貨梯、餐廳傳遞食物的菜梯等,升降梯的發明使得人類的生活更加便利與快速。由於升降梯的使用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因此將升降梯運用作為年度指定任務,期待參賽者能透過創意思考與動手實作,製作出安全又具功能性的升降梯。
年度指定任務為可乘載 5 公斤(含)以上之實作作品,並達成「來回」垂直落差達 50 公分(含)以上之升降任務,升降梯移動時需包含 5 公斤(含)以上之承載物於升降梯上。升降梯及承載物需自行設計並製作完成,期待學生能發揮創意,將升降梯的運用融入生活情境之中,透過各式工具、器材、機具的運用,培養其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並藉由實際動手製作的過程,更加瞭解自造教育的精神與內涵。
(一)初賽
1.初賽評審標的:創意企劃書(如附件一)。
2.企劃書上傳:請於 108 年 2 月 21 日(星期四)前完成創意企劃書,並上傳至競賽網站,若未繳交,視同放棄參賽。
3.初賽評審方式:
(1)將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給分,評選出 20 組作品進入決賽,屆時將視參賽作品的品質增減名額。
(2)決賽入選名單將於 108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二)公告於競賽網頁,並以 email 通知。
4.初賽評分項目與比重:
評分項目 比重
機體結構設計 30%
機具及材料應用 30%
作品創意性 30%
企劃書完整度 10%
總計 100%
(二)決賽
1.決賽評審標的:
(1)需依初賽創意企劃書內容完成「升降梯運用」實作作品,並同時完成指定任務,指定任務為可承載 5 公斤(含)以上之承載物,並達成「來回」垂直運送落差達 50 公分(含)以上之升降梯,移動時需包含 5 公斤(含)以上之承載物於升降梯上。
(2)實作作品大小長寬高加起來不得超過 300 公分,重量不限制。
2.決賽評審方式:
(1)參賽隊伍於決賽(108 年 4 月 14 日)當日須備齊創意企劃書資料及實作作品(升降梯)至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進行展示與現場簡報說明。決賽會場提供110V 電源插座 2 個給參賽者使用,簡報時間每組為 5 分鐘簡報(包含升降梯運作時間)及 3 分鐘評審詢答,共計 8 分鐘。承辦單位將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針對參賽者之實作作品進行評分,評分項目比重詳如附件二。
企劃書完整度 10%
總計 100%
(二)決賽
1.決賽評審標的:
需依初賽創意企劃書內容完成實作作品,實作作品大小長寬高加起來不得超過300 公分,重量不限制。
2.決賽評審方式:
(1)參賽隊伍於決賽(108 年 4 月 14 日)當日須備齊創意企劃書資料及實作作品至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進行展示與簡報說明。決賽會場提供 110V 電源插座 2個給參賽者使用,簡報時間每組為 5 分鐘簡報(包含實作作品運作時間)及 3分鐘評審詢答,共計 8 分鐘,將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針對參賽者之實作作品進行評分,評分項目比重詳如附件二。
(2) 詳細決賽當日流程將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並於本競賽網站公告。
3.決賽評分項目與比重:
評分項目 比重
作品完整度 30%
機具及材料應用 30%
外觀設計與作品創意性 20%
作品應用性 10%
現場簡報(含詢答) 10%
總計 100%
三、機電整合組
參賽作品須符合「機電整合」之主題與內涵,如整合資訊、機械、電機、電子、電力、通訊的整合性技術(integration technology),將多種工程技術整合,完成可操控及運作之實作作品,可以實際應用於生活中,或具未來市場發展潛能。
例如:教室內種植的盆栽,常因寒暑假或連續假期時,無法天天澆水,導致假期結束後植物也枯萎了。為使盆栽能度過連續假期,設置存水桶、感測器及自動灑水系統,並結合程式控制與通訊設備,製作出可偵測泥土濕度,當濕度不夠時能自動灑水的系統,並且能透過手機監控存水桶水量、每次的灑水量及泥土的濕度等,以確保植物們的生存狀況。
(一)初賽
1.初賽評審標的:創意企劃書(如附件一)。
2.企劃書上傳:須於 108 年 2 月 21 日(星期四)前完成創意企劃書,並上傳至競賽網站,若未繳交,視同放棄參賽。
3.初賽評審方式:
(1)將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給分,評選出 20 組作品進入決賽,屆時將視參賽作品的品質增減名額。
(2) 決賽入選名單將於 108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二)公告於競賽網頁,並以 email通知。
4.初賽評分項目與比重:
評分項目 比重
機體結構設計 30%
機具及材料應用 20%
作品創意性 20%
主題應用性 10%
企劃書完整度 10%
總計 100%
(二)決賽
1.決賽評審標的:
需依初賽創意企劃書內容完成實作作品,實作作品大小長寬高加起來不得超過300 公分,重量不限制。
2.決賽評審方式:
(1)參賽隊伍於決賽(108 年 4 月 14 日)當日須備齊創意企劃書資料及實作作品至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進行展示與簡報說明。決賽會場提供 110V 電源插座 2個給參賽者使用,簡報時間每組為 5 分鐘簡報(包含實作作品運作時間)及 3分鐘評審詢答,共計 8 分鐘,將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針對參賽者之實作作品進行評分,評分項目比重詳如附件二。
(2) 詳細決賽當日流程將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並於本競賽網站公告。
3.決賽評分項目與比重:
評分項目 比重
機體結構、作品安全性及穩定度 30%
機具及材料應用 30%
外觀設計與作品創意性 20%
作品應用性 10%
現場簡報(含詢答) 10%
總計 100%
柒、競賽時程
一、報名:107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一)起至 108 年 1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
二、初賽企劃書上傳截止日:108 年 2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
三、隊伍成員變更截止日期:108 年 3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
四、決賽入選名單公佈日期:108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二)。
五、決賽作品及場地佈置日期: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
六、決賽評審日期:108 年 4 月 14 日(星期日)。
七、頒獎典禮:108 年 4 月 14 日(星期日)。
捌、競賽獎項
一、初賽:凡完成創意企劃書繳件參加初賽之隊伍將頒發承辦單位參賽證書(每人一張,含指導老師)。
二、決賽
(一) 入選決賽之隊伍,須於規定時間之內完成作品、繳交作品授權同意書、無侵權切結書(詳如附件) 並於當日至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全程參賽者,將提供每組 3,000 元入選決賽獎金及入選獎狀(入選獎金將於決賽當日發放,並統一發予各組代表人所屬學校,入選獎狀由承辦單位製發)。
(二) 決賽當日將由評審委員針對國中自造任務組、數位自造組及機電整合組,以及國小自造任務組、數位自造組及機電整合組,共計六組,分別選出下列獎項:
1.金牌獎一組:每組獲頒國教署獎盃 1 座,以及每位參賽者國教署獎狀 1 紙。
2.銀牌獎二組:每組獲頒國教署獎盃 1 座,以及每位參賽者國教署獎狀 1 紙。
3.銅牌獎三組:每組獲頒國教署獎盃 1 座,以及每位參賽者國教署獎狀 1 紙。
4.佳作三組:每位參賽者獲頒國教署獎狀 1 紙。
※各項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件數及成績酌予調整,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時,獎勵名額得以從缺。
※獲獎隊伍相關指導老師將由承辦單位函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行政獎勵。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團隊應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若因抄襲、研究成果不實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與他人間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二、參賽作品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競賽並得獎者,請於初賽企劃書內敘明參賽作品與先前得獎作品之差異處,如未誠實敘明經承辦單位查證或檢舉,且有具體違規事實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競賽資格。
三、參賽者如有以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狀、獎盃及獎金:
(一)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本競賽辦法注意事項第二點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
(二)參賽作品應為自行研發,不得有抄襲或由他人代勞之情事,如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具體事實者。
(三)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者。
四、競賽作品不得使用對人體有害物質或易產生氣爆、火花等等有安全疑慮之材料或器材。
五、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取消資格。
六、競賽之創意企劃書內文及決賽簡報現場,皆不可露出學校及參賽者個人資料,違反規定之作品將予以扣分。
七、參加初賽之創意企劃書封面皆須維持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版面與規格,不可加入底圖、符號或圖片等具標記性圖示,違反規定之作品將予以扣分。
八、每個人只限報名一隊,如經發現同時報名(單一學生同時參與多隊),主辦單位有權強制取消競賽資格。
九、參賽過程若團隊有更換隊員或退出、遞補等情事,最晚請於 108 年 3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提出書面申請(簽署切結書,請見附件五、附件六),經主辦單位同意後方得進行替換。
十、基於非營利、推廣及提供學校教學使用之目的,參賽作品如獲獎,應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不限時間、不限次數將本競賽之獲獎作品及企劃書,以微縮、光碟、數位化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參賽隊伍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第三人行使智慧財產權人格權(包括專利及著作人格權)。
十一、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者擁有,其著作授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及權益分配等相關事宜,應依相關法令辦理。
十二、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十三、如有以上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十四、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表格及文件
附件一、初賽創意企劃書(主辦單位規範之內容大綱)
附件二、評分項目與比重
附件三、作品授權書同意書(所有入選者決賽現場需檢附作品授權同意書)
附件四、無侵權切結書(所有入選者決賽現場需檢附無侵權切結書)
附件五、隊員/指導老師退出切結書
附件六、隊員/指導老師新增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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